一、当事人可通过什么方式提交退费材料?
1、网上提交。登录广东诉讼服务网(https://ssfw.gdcourts.gov.cn/),进入“网上退费栏”,按照网站提示提交退费材料。
2、现场提交。到本院开庭、调解或办理其他事务时,一并向跟案书记员提交材料。
3、邮寄提交。将材料准备好后,邮寄至本院(具体地址、电话和收件人详见传票)。
温馨提醒:疫情期间,建议您尽量通过网上提交退费材料。
二、办理诉讼费退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?
分为以下两种情况:
1、自然人办理退费
(1)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
(2)银行卡复印件
(3)身份证复印件
2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退费
(1)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
(2)银行卡复印件
(3)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
需要注意的是:为了加快退费进度,上诉至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,建议您一并提供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判文书(附生效证明);如不能提供,须等待市中院将案卷退回我院后才能办理退费。
三、代理人可以帮我代办退费吗?
可以。代理人代为申请退费的,须获得当事人的特别授权,特别授权应明确代理人可代为办理诉讼费用退费。除前述材料外,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特别授权委托书。
四、如何下载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
1、文末点击附件直接下载
2、进入大亚湾法院官方网站-诉讼指引-文书下载